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 張琳 王貴青)盜版書籍看上去便宜好用,卻是名副其實的“毒教材”,既影響學習者的閱讀體驗,又侵犯知識產權人的合法權利,還擾亂了市場秩序。今年以來,湘鄉市人民檢察院以“辦案護企”為契機,精準打擊知識產權犯罪,以維護原創者的權益,守護出版社市場的秩序。近期,湘鄉市人民檢察院辦理了一起制售盜版教輔圖書的案件。
經查,犯罪嫌疑人唐某一、唐某二、張某、王某四人在聽說倒賣盜版書籍利潤豐厚后,便萌生了“入伙”的念頭。2023年3月,他們非法注冊了某商貿商行,并以此為主體在某電商平臺上開設了八家網店。剛開始,他們選擇從上家進貨。“盜版教輔書的進價一般是11-12元,我們再加2-3元在網店出售”,他們交代,這種方式只持續了半個月,因為上家被當地文化部門查處,停止供貨了。
進貨鏈中斷后,可觀的利潤讓他們無法收手。2023年6月,為了保障貨源、降低成本,唐某一、張某等四人決定合伙出資購買電腦、打印機、復印機、膠裝機等印刷設備,由張某提供教輔書電子版、唐某二提供場地,繼續盜印教輔圖書在網上售賣。截至案發,他們已生產熱門盜版教輔圖書一萬余份,通過某電商平臺網店銷售四千余本,銷售額達十萬余元。
案件被移送到湘鄉市人民檢察院后,承辦檢察官從案件定性入手,全面審查發貨及賬單記錄、網絡平臺后臺數據明細等證據,準確認定侵權銷售數量和金額;針對涉案作品是否“未經著作權人及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出版社許可”要求公安機關補充證據;積極開展釋法說理工作,促使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,并及時開展追贓挽損工作。最終以犯罪嫌疑人唐某一、唐某二、張某、王某四人涉嫌侵犯著作權罪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訴。
2024年4月,唐某一、唐某二、張某、王某四人被依法判處刑罰,案件處理結果得到了當事人認可,既實現了懲治與教育相結合的社會效果,也以檢察之力保護了知識產權、護航企業發展、維護經濟秩序。
湘鄉市人民檢察院將持續推進“檢察護企”專項工作,嚴厲打擊侵犯他人著作權的行為,通過辦理一案,促治一片、惠及一方,為保護知識產權、維護市場經濟秩序貢獻新時代檢察力量。
責編:馬志軍
一審:馬志軍
二審:伏志勇
三審:萬朝暉
來源:湖南法治報